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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更新时间:2025-01-11 21:08:05

犯罪中止是指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自动地、彻底地放弃原来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行为未得逞或未完成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具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自动放弃犯罪:

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地放弃原来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例如,甲准备盗窃,在踩点过程中突然放弃,这属于预备阶段的中止。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尚未发生犯罪结果,而行为人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乙在实施抢劫行为过程中,突然良心发现停止抢劫,属于实行阶段的中止。

在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或其他因素,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

在犯罪实行阶段中止:

行为人在犯罪实行阶段,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或其他因素,自动放弃犯罪行为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例如,李四进入银行却打不开保险柜以致一无所获,就属于物质障碍及自身能力不足的原因而未得逞。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是其本质特征,即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本可以继续实行犯罪,但主观上放弃犯罪行为的实施,则属于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根据其是否造成损害,刑法规定: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犯罪中止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自动性和对犯罪结果的有效防止或放弃,且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