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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用什么条款

更新时间:2025-01-11 02:37:35

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具体来说:

1.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2. 如果后车未能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则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3. 如果前车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急刹车、倒车、溜车等),则前车也可能承担责任。

4. 在特殊情况下,如前车尾灯无法正常工作,影响后车判断,前车也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

5. 如果前车正常行驶,后车因故突然加速导致追尾,则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6. 若后车正常行驶,因前车突然刹车(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追尾,则前车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7. 夜间前车未开尾灯或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8. 连环碰撞情况下,一般按照一辆车赔一辆车的原则进行责任划分。

请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最新的交通法规,由交警部门或法院进行具体的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