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怎么补办
更新时间:2025-01-05 15:04:13
补办税务登记证的程序如下:
挂失
纳税人应先至税务局办理挂失手续。
自丢失证件的15天内,需向税务局提交补办申请,并登报声明作废。
提交材料
纳税人需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可网上下载)。
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复印件。
提供原未遗失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审核与办理
提交材料后,税务机关将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受理回执。
录入信息系统并办理补办手续。
制作新的《税务登记证》并送达给纳税人。
费用与罚款
补办税务登记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且在税务局挂失时可能会被罚款。
法规依据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七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建议:
纳税人应尽快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确保证件齐全、填写内容准确,以便顺利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