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补助有哪些
杭州的社保补贴政策包括以下几类: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自主创业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在主城区(萧山、余杭除外)从事个体经营或电子商务(网店)经营,且社保满12个月的,可以按一次性1000元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
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主城区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按小微企业为该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享受1年的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4050”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4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8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
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补贴期跨越新老政策的,补贴标准分段计算。2023年1月31日前的补贴按原标准计算,2023年2月1日起按新标准计算。
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需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入学、2021年7月5日及之后毕业。补贴标准为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2021年10月14日前毕业)或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2021年10月15日后毕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申请条件: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
困难群众资助参保
资助对象:持证困难群众、困难残疾人、困难职工等。
资助标准: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费用达到2.13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促进就业、创业和社保缴纳,帮助不同群体减轻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建议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及时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