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要什么东西
更新时间:2025-01-10 22:47:06
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原件
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护照
驾驶证
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粤省事”已关联的电子身份证照
居住证明
居住登记(身份证原件、住所证明)
居住证新办(身份证原件,如住所有所变更的提供新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分为以下几类: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近亲属关系证明(如适用)
就业或就读证明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
学生证
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公证书
独生子女证
收养登记证
收养公证书
亲属关系公证
居住登记满180天以上的证明
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公安部门的官方网站或APP进行申请,如“浙里办”APP。
线下办理
前往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需提供上述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和申办居住证,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满65周岁及以上)和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