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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要什么东西

更新时间:2025-01-10 22:47:06

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原件

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护照

驾驶证

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粤省事”已关联的电子身份证照

居住证明

居住登记(身份证原件、住所证明)

居住证新办(身份证原件,如住所有所变更的提供新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分为以下几类: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近亲属关系证明(如适用)

就业或就读证明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

学生证

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公证书

独生子女证

收养登记证

收养公证书

亲属关系公证

居住登记满180天以上的证明

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公安部门的官方网站或APP进行申请,如“浙里办”APP。

线下办理

前往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需提供上述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和申办居住证,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满65周岁及以上)和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