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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是怎么鉴定的

更新时间:2025-01-06 05:05:42

伤残鉴定是一个法律程序,用于确定受伤者的伤残程度,以便计算赔偿金额。以下是伤残鉴定的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

伤残鉴定流程

提交申请:

受伤人员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接受检查:

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资料不齐全可拒绝评定,待备齐资料后重新评定。

评定结论:

评定人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时间内作出评定结论。

重新评定:

如对评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申请。

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受伤者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诊断证明书

病历复印件,加盖院章

原始和近期的X光片等医学影像资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如适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注意事项

鉴定前通常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

鉴定结果将影响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计算。

鉴定机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以上信息概述了伤残鉴定的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