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产假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5-01-18 01:48:37
宁波的产假天数如下:
正常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浙江省规定的延长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可再享受《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延长产假。
一孩再增加产假60天。
二孩、三孩再增加产假90天。
流产产假
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128天。
综合产假
顺产的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188天,这188天包含了法定的98天产假以及浙江省规定的奖励假90天。
剖宫产的女职工产假会更长一些,总计143天,包括98天产假、30天奖励假及15天剖宫产增加产假。
建议
顺产:98天法定产假 + 90天奖励假 = 188天。
难产:98天法定产假 + 15天难产增加产假 + 90天奖励假 = 143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具体天数取决于生育数量。
流产:根据怀孕时间不同,享受15天到42天不等的产假。
建议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产假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