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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产假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5-01-18 01:48:37

宁波的产假天数如下:

正常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浙江省规定的延长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可再享受《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延长产假。

一孩再增加产假60天。

二孩、三孩再增加产假90天。

流产产假

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128天。

综合产假

顺产的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188天,这188天包含了法定的98天产假以及浙江省规定的奖励假90天。

剖宫产的女职工产假会更长一些,总计143天,包括98天产假、30天奖励假及15天剖宫产增加产假。

建议

顺产:98天法定产假 + 90天奖励假 = 188天。

难产:98天法定产假 + 15天难产增加产假 + 90天奖励假 = 143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具体天数取决于生育数量。

流产:根据怀孕时间不同,享受15天到42天不等的产假。

建议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产假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