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征用怎么赔偿
农田征用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土地补偿费
通常参照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具体数额需参考当地相关政策。
安置补助费
依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农业人口数量由被征用的农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面积得出。
每位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农田被征用前三年年均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农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年均产值的十五倍。
特殊赔偿情况
若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安置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级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年均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提高征用农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其他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还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后,应当依法组织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分配、使用方案,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具体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公告。
咨询相关部门:在征地过程中,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获取详细的补偿方案和计算方法。
保留证据:在征地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