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公约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5-01-13 09:37:07
关于国际仲裁公约,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公约:
《1958年纽约公约》
全称《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旨在促进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适用于合同中含有仲裁条款,并且仲裁裁决在《纽约公约》的缔约国之间作出。
《布鲁塞尔公约》和《卢加诺公约》
旨在简化在欧盟成员国之间执行民事判决的程序。
主要适用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纠纷,但为跨国合同纠纷的执行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仲裁规则》
提供了一个广泛接受的标准程序,被许多国际仲裁机构采用。
美洲国家组织国际商事仲裁公约
规定了商务活动中争议交付仲裁裁决的有效性、仲裁员的任命、仲裁规则的应用、仲裁决定的不可上诉性以及裁决的执行和承认。
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
旨在排除阻碍欧洲各国自然人或法人相互间在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组织和工作的困难,推动欧洲贸易的发展。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虽然不是专门关于仲裁的公约,但它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重要影响。
《1958年汉堡规则》
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规定了承运人和货物所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海牙规则》
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是《汉堡规则》的前身。
这些公约为国际商事仲裁提供了框架和标准,促进了跨国纠纷的解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