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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扣分

更新时间:2025-01-10 18:25:36

驾驶证扣分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扣1分的情况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扣2分的情况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扣3分的情况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6分的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扣12分的情况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以上是驾驶证扣分的相关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