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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残疾证怎么补办

更新时间:2025-01-05 05:16:36

补办军人残疾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报告丢失并办理挂失手续

军人应第一时间到当地军休所或人民武装部报告丢失,并提供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信息。

在报告丢失的同时,需要办理挂失手续,可以在登报通小程序选择国家级报纸(如精神文明报)刊登挂失声明。

准备补办材料

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书面申请、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声明作废的材料、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

如果还在部队,则向后勤部申请补办;如果已经退役,则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评定为残疾军人的申请。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批

向驻地军人事务部门提交补办申请,并提供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

军人事务部门会审批申请并发放新的军人残疾证。

注意事项

残疾人证遗失后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补发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

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建议:

尽快到当地军休所或人民武装部报告丢失,并办理挂失手续。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流程向相关部门提交补办申请。

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补办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