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夫姨父的区别(姨娘的丈夫,是该称其为“姨父”还是“姨夫”?)
更新时间:2024-09-08 10:19:23
我的家乡过去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姑舅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连着筋;姨表亲,一辈亲,死了姨姨(姨娘)断了根。”可见,按传统习俗,姑舅亲是远高于姨表亲的。
实际生活中的确是这样的,在旧时农村,会将娘家人认作是出嫁闺女的“人主”,姥爷在,姥爷是“人主”,姥爷不在了,舅舅及舅舅家的直系后代,就是“人主”了,有了什么事,“人主”是有权过问的,或者说是有权干涉的,而姨姨及姨姨家的人就没有这样的权力了,因为姨姨已是外人了,不会再认为是“娘家人”了。
舅舅是母亲的兄或弟,姨姨是母亲的姐或妹,为何舅舅是“人主”而姨姨却不可以呢?这是与旧时的社会制度有关联的。自社会从母系社会(原始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封建社会)后,男尊女卑的思想就深深扎根于社会,男权社会里,只有男丁才会被认为是社会或家族的继承者和顶梁柱。
既然姨姨在外甥家人心目中地位远逊于舅舅,那么作为姨姨的丈夫,受尊重的程度就不高了,称呼上也就难以加“父”了。
古代对于姨姨丈夫的称呼是有记载的,《北史.袁聿脩传》:“(聿脩)性深沉,有见识,清静寡欲,与物无竞。姨丈人尚书崔林深所知赏。”明王志坚《表异录.亲戚》:“袁聿修为姨丈人崔休所赏识,盖今之姨夫也。”以上两段古文透露出两个信息:(一)明代以前世人将姨姨的丈夫称呼为是“姨丈”或“姨丈人”;(二)明代以后被称为是“姨夫”。可见,旧时从未有“姨父”之称。
按照民间传统习俗和古文字记载,姨姨的丈夫应称为“姨夫”而非“姨父”。不过,这是农耕社会的产物,是男权社会里的产物,时代在进步,姨姨的丈夫也是长辈,改称为“姨父”方显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