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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产假多久

更新时间:2025-01-17 13:01:37

在拉萨市,根据西藏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基本产假 :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产假:

在基本产假的基础上增加15天,即113天。

流产产假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产假:

在基本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5天,即133天。

晚育产假:

在基本产假的基础上增加15天,但需满足24周岁后生育的第一胎的条件。

生育多胞胎产假: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此外,西藏自治区还有以下规定:

实行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个月内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允许享受产假一年(从休息之日计算,临近休假者一并计算,不另批假期),产假前六个月享受全工资,后六个月享受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地区补贴、工龄(护龄等)工资的65%,其他各项补贴照发。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拉萨市的产假时长如下:

一般情况下,产假为98天(产前15天)。

难产的情况下,产假为113天。

流产情况下,怀孕不满四个月15天,四个月以上42天。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情况下,产假为133天。

晚育情况下,产假为113天(基本产假98天+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建议:

具体产假天数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单位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如果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并符合晚育条件,可以申请一年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