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哪些属于划拨用地

更新时间:2025-01-13 06:33:11

划拨用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包括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军事用地,如办公用地、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以及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营区、训练场、试验场等。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如供水设施、燃气供应设施等)、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和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包括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煤炭设施用地、电力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铁路交通设施用地、公路交通设施用地、水路交通设施用地、民用机场设施用地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包括特殊用地,如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等用地。

这些用地类型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的特点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但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公益性质或特殊用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