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全责
更新时间:2025-01-11 00:49:06
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指的是 由一方单独承担所有责任的情形。这通常发生在一方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而另一方没有责任的情况下。
具体来说,全责的情形包括:
当事人逃逸或破坏现场,使得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事故事实。
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
违反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
未按规定让行。
越过中心线或隔离设施。
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内引发事故。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确定事故责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将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