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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多少不许施工

更新时间:2025-01-31 10:27:08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当气温达到或超过 40℃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此外,其他相关法规也提到,在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在气温高于35℃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

因此,在高温天气条件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通常会有明确的停工措施。具体停工温度阈值如下:

40℃及以上:

当日应当停止所有室外露天作业。

37℃至40℃之间:

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5℃至37℃之间:

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30℃至35℃之间:

12时至14时停工。

低于5℃:

连续5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建筑工地不能开工。

建议在施工前查看最新的气象预报,并根据当地法规和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