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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更新时间:2025-01-13 09:20:37

注销备案需要以下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

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

清算组备案所需材料:

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分公司备案所需材料:

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

印监卡

法人身份证

经办人身份证

公章、私章、财务章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法院的判决散伙、倒闭的,行政单位勒令关上的,应递交人民法院的判决文档或行政单位勒令关上的决策。

建议:在准备注销备案资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真实、完整,并按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提交。如有疑问,可先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专业服务机构以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