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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需要哪些步骤

更新时间:2025-01-13 04:10:35

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如下:

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

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

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

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为确保竣工验收顺利通过,一般建设单位会委托监理单位提前组织工程预验收。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竣工预验收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后,全面自检工程质量,整改问题并自评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给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审查施工资料,形成预验收报告,指出问题并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复查。

竣工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提交申请: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上竣工报告、预验收报告及整改情况说明等。

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核申请资料,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成员名单,并提前通知各方。

现场验收

听取汇报: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施工单位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完成情况等;监理单位汇报监理工作及预验收情况。

现场检查:验收组实地查看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详细检查,同时检查工程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问题汇总与整改:验收组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

验收结论

验收组评价:验收组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情况,全面评价工程质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包括工程是否合格、是否同意通过验收等内容。

签署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确认验收结果,验收报告一式多份,各方留存。

建议:

实际操作中,建议以各地住建部门最新颁布的竣工验收的办理指南为准,确保流程符合最新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