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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执行怎么执行

更新时间:2025-01-06 17:15:59

非诉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行政机关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对未经诉讼审查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的活动。非诉执行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受理

行政机关或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和相关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立案,并通知被申请人。

审查与决定

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的内容进行审查,包括申请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

如果审查合格,法院将通知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如果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法院将制作强制执行书并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准备

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

如果需要协助执行,法院将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

执行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如征收滞纳金、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排除妨碍等。

执行结束后,法院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特殊执行方式

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和谐执行

法院在行政非诉执行中应做到和谐执行,采用教育疏导、人文执行、风险告知、透明执行等方法,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执行中止与终结

如果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行政机关可以在期限届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出现其他中止执行的情形,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执行裁定

法院在审查结束后,将对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如果准予执行,法院将发出执行裁定书,并告知当事人执行的具体事项。

以上是非诉执行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