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是什么行为
更新时间:2025-01-11 05:23:05
交付是指 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移转给其他人占有的行为。这一行为的法律效力在于,当事人之间的标的物占有发生转移,且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原占有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新占有人所有。交付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其效力自交付时发生。
具体交付方式包括:
现实交付:
出卖人将标的物的直接管领力移转于买受人,使买受人取得直接占有,出卖人放弃全部占有地位。
简易交付:
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因其他原因实际占有标的物,则买卖合同一经订立生效即视为交付完成。
指示交付:
当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占有改定:
指买卖双方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将卖方的占有改变为买方的占有。
此外,交付在特定情境下还有特殊的含义,例如在房地产领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符合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给买受人的行为。
综上所述,交付是一个涉及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其核心在于占有的转移,可以是实际的移转或通过法律安排虚拟的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