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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仲裁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5-01-10 09:43:36

仲裁委员会是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它是一个 常设性仲裁机构,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

设立地点 :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组建单位:

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依法统一组建。

登记要求:

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和原则:

职责: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原则

协议仲裁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或裁或审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但一旦选择仲裁并达成仲裁协议,则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

仲裁委员会是一个依法设立的民间组织,负责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它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组建,并需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遵循协议仲裁和或裁或审的原则,确保当事人的自愿和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