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是我国什么
更新时间:2025-01-11 22:47:39
紧急避险是我国 刑法中的规定,具体是指行为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一样,都是私力救济途径。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包括:
危险的紧迫性:
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即已经出现且尚未结束。如果危险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就不能进行紧急避险。
不得已性:
行为人没有其他合理的选择,只能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来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
合法性:
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是必要的,并且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不仅适用于刑事责任的范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也有其适用,但主要侧重于对受损方的民事赔偿等问题。
综上所述,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它旨在保护个人和公共利益,允许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损害行为以避免更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