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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属于传闻证据

更新时间:2025-01-13 03:06:36

根据传闻证据的定义,下列属于传闻证据的是:

B项: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这是因为乙并没有亲自在法庭上作出陈述,而是法官通过庭外调查获取了乙的陈述,这属于传闻证据的一种形式。

其他选项不属于传闻证据:

A项: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甲是专家辅助人,其提出的意见是基于专业知识,不属于传闻证据。

C项: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丙的说明是基于其技术知识和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属于传闻证据。

D项: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丁的证言是在法庭上直接陈述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属于传闻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