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两江河滩湿地惊现千米菜园 湿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赣州中心城区部分河道河堤、城乡公共绿地、甚至高压电线电塔下,都被市民开垦成了私家菜园。这种行为,是合理利用资源,还是公地私用?是盘活闲置土地,还是破坏城市生态?来看记者的调查采访。
章贡两江河滩湿地惊现千米菜园

近日,记者来到赣县区客家大桥桥下,看到赣南客家名人公园健步道沿贡江河堤,被开垦出一片宽约五米、长约一千米的菜地。这片菜地沿河岸绵延分布,种满了各类时令蔬菜。
种菜市民:
都是附近居民种的,近的就来种一点。想挖就挖一点,有的人就爬不出来,从上面下来下不了。如果你要从上面下来好远好远,就是去年冬天开始种。

记者留意到,赣南客家名人公园健步道的围栏上,张贴着2024年11月的告示,虽已被撕毁,但仍能看到“清理种植”等字样。
种菜市民:
有人管,但百姓种菜的太多了,他会在这里贴广告,说不能爬下去种菜,危险。反正说句不好听,摔倒了是自己的事。

在赣州经开区滨江大道章江国家湿地公园,这里本应是水草丰美的生态湿地,却被大面积侵占用于种菜。从黄金大桥往上游滨江大道旁长达一千多米的湿地范围内,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蔬菜。因为开挖种菜,现场大片大片土壤裸露在外,地上还覆盖着不少塑料膜,一阵风吹来,散发着刺鼻的肥料味,湿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种菜市民:
种了好多年,涨大水的时候这里全是水,是河坝,退了水他们就会来这里种菜。
公共空间种菜 破坏城市绿化

除河滩湿地外,中心城区多地公共绿地也未能幸免,从城市道路旁、小区公共区域,到公园绿地、闲置荒坡,都被开辟成了大小不一的“菜地”。在赣州经开区华坚北大道和湘江大道的交叉口,原本是道路旁边的公共绿地,现在已经被人开辟成了几块菜地,甚至有人在高压电塔下种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种菜市民:
下雨天就不来,不下雨不打雷就没有事。

在赣县区汇金孔雀湾一期和二期之间的公共绿地,同样被附近居民开垦成菜园。一位物业工作人员称,这些菜地存在已久。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2020年这个房子做起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这里本来是荒地,属于公共区域,不属于物业,也不属于开发商。城管来清了一批种菜的,后面又种回去了。城管来贴了几次牌子都给它掀掉了,大晚上谁掀的都不晓得。屡禁不止,人家晚上偷偷来种菜很正常的。

在章贡区瑞心家园小区13栋楼下,有居民搭起了一个简易围栏种菜。当记者向小区居民了解情况时,却遭到居民的矢口否认。
小区居民:
小区没有种菜,基本上全部搞掉了,有人会管。
小区居民:
这个是野生的,肯定有人拔,不允许种,他搞到的菜全部都拔掉。

除了在小区内种菜,有的市民甚至不顾警示提醒,将菜种到了公园旁的空地上。在杨梅渡公园靠近章江南大道附近的一块空地上,大部分土地已经被开垦出来用作菜地。
在一旁稍高处的土堆上,同样种满了蔬菜,且设有多块禁止种菜的指示牌。其中一块菜地上还插着2023年2月24日的告示,上面写着:“公园内禁止种菜,现有的菜三天内必须清除,如不清除后果自负”。

在赣州蓉江新区,荒地被开垦种菜的情况也较为严重。沿着春熙路约一百多米的距离,记者看到这里普遍存在居民占用公共用地用来种菜的现象,甚至在一旁的小山上,也有集中连片的菜地。
种菜居民:
搞不清楚,原来是栽柑子的,现在柑子树没有了。他们这些人去挖,我也去挖两下,没有种多久,我没事干我就挖几下。现在还没有开发,他们没什么事就在这里挖来种一点菜。
南康区的城乡结合区域公共用地种菜现象也较为普遍。在八岭排安置点南边的一块空地上,这里被开垦成了私家菜园,记者采访时,还有不少市民拿着农具正在劳作。

种菜市民:
以前那个田是种稻谷的。附近的小区有人在这里种,有人不种,我们这些老人家,带小孩,小孩又在上学,就种一点嘛。
在蟠桃园老年公寓旁,几块零零散散的地也被开垦出来用作菜地,还有一位阿姨正在给菜浇水。

种菜市民:
没有人用,就开荒开到来,有三四年了,人家说要搞开发就拿出去了。
私自开垦种菜 危害生态或涉嫌侵权

河道河堤、湿地公园、城市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或维系城市生态平衡,或提供给市民休闲散步,如今却被开垦成了“私家小菜园”,这种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是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一种破坏。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林业学院教师 魏萧萧:
因为我们种菜需要进行耕地,那不合理的耕作可能会导致土壤结构的破坏。种地的话,要进行浇灌和施肥,那可能不合理的浇灌会对我们周边的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另外,不合理的施肥还可能对城市周边诱发一些气味,可能会招来一些蚊虫、病菌这样一些不好的行为。第二个方面,可能会对我们的景观生态造成一定干扰,不合理的耕作可能会使土壤结构破坏,导致加重我们水土流失的情况。

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种菜,还可能涉嫌侵权。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世进:
一个是《湿地保护法》专门对湿地的保护做了规定,因为这些河道的破坏造成了对湿地的破坏,所以它是应该适用《湿地保护法》。第二,它对绿地管理办法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务院专门有一个《城市绿地管理条例》,对行为人应该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罚。

赣州中心城区公共空间种菜乱象,破坏城市生态环境,损害市民公共利益,还可能违法侵权。这种乱象的背后,也折射出基层治理与群众需求的深层矛盾。在这深层矛盾的背后,如何既能守住生态红线,又能回应民生关切,成为了城市治理的新课题。 对此,本栏目也将持续关注。
来源:《630播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