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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多久

更新时间:2025-01-17 20:28:37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主要取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以及双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均未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则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因此,从申请离婚开始,整个过程最短需要 40天,包括冷静期和双方亲自申请离婚证的期限。

此外,如果涉及到复杂情况或需要进一步审查,时间可能会延长。因此,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