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部门加强非机动车违法治理

在东三环长虹桥下,交警在早晚高峰期间,针对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执法。 本报记者 甘南摄
占用人行横道骑行、逆行、闯红灯、追逐竞驶、违规带人……春暖花开,骑行升温,街头巷尾不文明骑行、非机动车违法情况也有所增多。本市交管部门近期加强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治理,进一步消除非机动车潜在风险隐患,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最近有不少市民注意到,在城区一些路口,有执法交警对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在人行横道上骑行、越线等红灯、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执法,有的给予口头警告,有的现场开出罚单。执法过程中,交警也对一些危险骑行行为进行查处,比如在骑车时接打电话、操作手机等。
不文明骑行、非机动车违法,不仅扰乱交通秩序,更埋下安全隐患。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重点围绕5类常见的违法行为:一是非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在人行便道、机动车道骑行;二是路口等红灯时越线或挤占斑马线停车;三是在禁止停放非机动车的区域乱停车;四是非机动车违规载人;五是骑行中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等不安全行为。
交管部门提醒
非机动车上路行驶:遵守各行其道原则,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应在车行道右侧骑行。不得在人行便道上骑行,也不可占用机动车道。无论是路口还是路段,都不得逆向行驶,行经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应下车推行通过。
非机动车路口遇红灯:应在停止线后自觉停车等候,不得越线或挤占斑马线。停止线是法律划定的安全边界,越线不仅干扰行人通行,更易引发右转车辆碰撞事故。
非机动车停放:应停放在停车场或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同时,禁止在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等处停放车辆;也不得在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交叉路口、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停区域停放车辆。
共享单车:遵循“一人一车”的安全准则,严禁成年人搭载儿童骑行,不可在车筐、横梁等位置违规载人,更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装车辆用于载人。骑自行车出行需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出行需年满16周岁,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车人,为保证安全应全程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张蕾